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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22日 星期五

看文化

文化的簡單概念

文化和文明有時候在用法上混淆不清。於是有學者提出區別,文明偏在外,凡是政治、法律、經濟、教育等生活上的表現,以及工藝與科學的成果,可以認為是文明的表現。至於文化偏在內,偏重於精神方面,包含了宗教、哲學、藝術等思想與習俗。

通常文化包括文字、語言、地域、音樂、文學、繪畫、雕塑、戲劇、電影等。大致上可以用一個民族的生活形式來指稱它的文化。在考古學上「文化」則指同或某一歷史時期的遺跡、遺物的綜合體。同樣的工具、用具、製造技術等是同一種文化的特徵。有時文化也指文明。﹝摘自維基百科﹞

我看文化

不同的人對「文化」有不同的定義,我認為人類的文化是一個國家、民族及社會的生活表現,有文字的記載及實物的保存才是真正的文化,否則只是傳說或神話。有了文化的紀錄才能夠研究探討這個文化所發展出來出來的文明,進而了解眾多文明對人類的貢獻。

談到文化的觀念及理論,眾說紛紜各有堅持,政府成立了文化部,至於文化部應該做些什麼事情?大家都說自己是真正的文化工作者,爭取經費去辦文化活動,好像沒有人能夠明確說明整體文化發展的目的及方法。

以家庭的歷史文化為例,我們家族在台灣落地生根好幾個世代,在我這一代之前,除了有一本族譜及父執輩的照片之外,完全沒有任何有關家族歷史的文字記載,因此大家可以說我們的家族缺乏文化,因為沒有文化的傳承,所以能難發展出家族的文明出來。同樣的,我們家庭的母語是閩南話,現在稱為台灣話,因為語音缺乏文字的對照,所以閩南話的文化也就逐漸的凋零,許多優雅的語言都失去了根源,下一代所說的台灣話,只能說是標準華語的譯音。

從我開始,利用個人的部落格創建家族的文化資料,用的是文字記載及照片說明,或許後代子孫可以從這些資料當中,去探討家族與社會曾經有過的歷史脈絡互動關係,在我的觀念當中這就是建立文化的工作。從政府的角度來看,這應該也是文化部的基本工作目標,當然範圍要遠大了許多。

我的同學顧材家一向不注重這方面的事情,他們不但沒有文字的記載也沒有拍照的習慣,因此長久以來都找不到全家合照的相片,被我嘲笑是缺乏歷史文化沒有現代文明的家庭,春節時間利用孩子回家團聚的機會,幫他們拍攝全家福的照片,總算協助他們開始建立一些資料,否則他們的家就是文化沙漠。

台中市號稱為文化城,在建立文化的宏觀工作方面,其實也是非常落伍,台灣的歷史很短文明古蹟很少,別的國家對於自己文化古蹟的保留維護都惟恐做得不夠好的時候,大家可以感受到政府對於古蹟的態度敵不過商業利益的考量,我們只能說政府公務人員的素質普遍不值得信任。註:台中市文化局副局長是何澄宗的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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