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說:「人無遠慮,必有近憂。」台中市 ALA PUB 發生火災是意外,也可以說是預料之內會發生的事情。在狹窄的室內空間玩火是多麼危險的事情,難道沒有人會想到這麼做,不小心就會引起火災?如果一定要做這種危險的表演,是不是應該先有安全的防範措施?這些安全措施檢查及預防,不能把責任完全推到政府部門的消防安全檢查上面。騎機車戴安全帽,並不能保證不會摔破頭。
再者,都市計劃的土地分區使用辦法,有商業區、住宅區及工業區等的不同劃分,其目的就是依照土地及建物的使用功能,配合不同的公共設施,讓使用者有更安全合適的生活空間。然而各地方政府並沒有確實的把關,嚴格執行立法的本意,長年下來的敷衍了事,讓各種不合法的商業活動在住宅區擴展,一直到不可收拾的地步,等於是在社會各處埋設了許多不定時爆炸的地雷。若非各任的地方首長基於選舉及利益的考量,放任這種事情存在,讓執行政令的基層官員無能為力,請問當發生重大問題的時候應該追究誰的責任?市長應該摸摸良心問一下自己是否努力盡到了該做的職責。
我自以為是台中市政府的顧問,因此我也盡了一些努力建言。前環保局長李立德先生比較願意聽別人的意見,我建議他做三件事情,一、拆除市面上大型違規的廣告招牌。二、加強垃圾分類及清運。三、輪流清除各區的排水溝。
許多商店為了做生意而在牆面製作廣告招牌,政府如果不嚴格管理,商人就會心存僥倖的不顧安全越做越大,有的大到已經是不合情理,卻沒有辦法做有效的管理,這就是政府的錯誤。更簡單的指出責任的源頭,就是市長沒有嚴格的要求屬下去解決這個嚴重的問題。
台中市在過去幾年很幸運的沒有遇到強烈颱風的侵襲,因此這些廣告招牌並沒有受到考驗,但是總有一天會遇到強烈颱風的到來,我敢保證到時候台中市到處都會有被強風吹落的廣告招牌,其中有一些掉落的廣告招牌四處橫飛,沒有人能夠保證走在路上的行人或是機車騎士會不會因此而發生傷亡事件。我要將醜話講在前頭,市長要承擔造成這些人員傷亡的過失殺人法律責任。
台中市環保局在垃圾分類及清運方面的工作做得很好,做得好的結果就是讓台中市的街道顯得很乾淨,街道乾淨就會讓市民更加愛惜,不會到處亂丟垃圾,路旁的排水溝也就會減少被垃圾侵入的機會,排水溝的流水會更乾淨,減少被汙泥阻塞的情形,也減少使用人力清潔的情形。
如果全市的排水溝都能夠定期的清通,當雨季來臨在短時間降下豪雨的時候,排水溝就能夠很快的將雨水排往大水溝,街道就不容易積水,可以減少許多損失,不用付出許多社會成本。因為地下排水溝會被餐廳廚房所流放的油水造成積垢阻塞,有些是被工程廢土侵入,因此必須勤於定期的清潔疏通,如此就可以避免災難的發生。
台中市長胡志強是一位辯才無礙很有人緣的市長,如果市長的功能是以表面上的知名度及形象取勝的話,或許可以請名模林志玲小姐代理胡市長出席市議會的質詢,我想府會之間的氣氛會一團和諧。可惜的是台中市民需要的是一位能幹的市長,能夠擇善固執的帶領部屬為市民服務,而不是培養出一群只會為市長顧及表面形象的家臣,好大喜功的為市長建造偉大的金字塔。
在我的印像當中,胡市長會喜歡看到各種活動成果的數字,於是大家就盡量的灌水美化毫無依據的數字,然後市長就會在各種場合用數字證明施政的結果,比如說舉辦燈節活動參加的人數及帶來的經濟效益,明眼人都知道那是在說瞎話,但卻有人樂此不疲。
沒有用「目標管理」來督促市府團隊是胡志強的弱項,間接證明胡市長會做人卻不太會做事,一招半式用久了被對手看出三腳貓的破綻,那是預料之內的事,請快想辦法挽回頹勢吧!
好耶!! 會做事比較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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