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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4日 星期四

市民繳罰金、市長領獎金

市民繳罰金、市長領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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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員楊秋雲(右)昨日質詢市長胡志強,分環保罰鍰獎金變相加薪;胡志強笑答說「直接匯入帳號,我不清楚。」(陳世宗攝)

2013-07-04 01:33 中國時報 【陳世宗/台中報導】

「市民繳罰金、市長領獎金!」台中市一年罰款收入十七億七千多萬元,三億多用來當獎金,局處長獎金竟是稽查員數百到近千倍,引起議員們群起撻伐;抨擊不公不義,市府淪為分贓共構團體,要求還給基層權益。市長胡志強要求建立「由下而上」的公平機制。

楊秋雲指出,環保局100年罰鍰收入共6,603萬元,101年罰鍰收入就成長到8,281萬元;依法令環保局每年編罰金總額30%獎金;並規範80%做為直接人員獎金、20%做為間接人員獎金,從市長到各局處長分的獎金竟然是基層數百倍。

「市府官員吃相難看!」楊秋雲說,雖然這是依法辦理,但稽查人員每天日曬雨淋,一年只分到幾百元或近萬元,局長一年高達廿二萬餘元,市長十一萬餘元;連人事、主計、財政等局處長都分紅,令基層敢怒不敢言。

沈佑蓮、謝志忠、蔡雅玲、蕭隆澤等議員說,市府應考量基層的辛苦,建立「由下而上」獎金發放制度,避免社會觀感很差。

胡志強表示,他上任時就向各局處單位說明任何出席費、罰鍰「自己一概不領」,環保罰鍰獎金直接入帳他事先並不知情;將要求從七月一日起不可再入帳,也會要求未來發放獎金要「由下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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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看到「市民繳罰金、市長領獎金!」的新聞報導心中非常難過,市長胡志強的英名不應該毀在這種事情上面。我不知道政府從人民違法所繳納的罰金是如何編列成公務員的獎金?如果是由各單位自行規定運用,未經議會審查通過,那就是自肥分贓條款。難怪政府單位喜歡制定各種法令,沒事就要人民繳納罰鍰,例如後座乘客要綁安全帶、汽車怠速超過三分鐘、冷氣溫度低於攝氏26度等。醉酒開車罰得更嚴重,台中市的酒駕罰鍰比其他縣市不僅高上一倍,連坐在旁邊的的人也要罰錢,如果這些罰鍰都可依法分配到獎金,那政府官員可真的是生財有道。

首先我希望政府能夠先釐清這些分配獎金的法源是否正當,如果沒有疑慮,那麼就是:「該拿的不要少拿,不該拿的不要多拿。」問心無愧不必矯情。如果覺得受之有愧,就該修改規定或是先收下來之後捐出來做公益,不能夠只是告訴財政局今後不得再入帳,因為這樣反而讓底下人員難辦事,而且為德不卒沒有補救以前領取這些獎金的缺失。

更重要的是胡市長應該檢查一下私人帳戶之內來路不明的收入,因為有可能市府各局處都同樣有各種獎金自動的依照比例奉送給市長當外快,無緣無故的執行公務卻可輕鬆獲得好處,這應該不是我們市長胡志強的本意,一位好的領導主管不是只要求自己清廉而已,應該有能力訂下良好的制度讓所有的公務員知所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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