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在孩童時期開始長記憶的時候,台灣社會剛從光復後慢慢的穩定下來建立秩序,生活當中有著日據時期殘留的習慣,也有國民政府新的規定及作為,光是學習語言就有日語、台語和國語混合著表達意思,也發生許多詞不達意的誤會,比如說日語鞋子的發音是「褲子」,經常要入門的客人「褲子脫下來。」國語的「麵包」就被聽成是台語的「免包」,店員和客人為了要不要包裝和還是要買麵包搞不清楚。後來的漢堡店說:「加蛋多十元。」台灣老先生說:「在這裡等要多十元,那我不買了!」
從前穿草鞋的日子我沒有經歷過,小時後不是光著腳就是穿日式的木屐,早期鞋底還加上二塊木頭,後來就變成平底拖鞋一樣的木屐。穿木屐走在路上會扣扣作響,也很容易扭壞,所以當我有了一雙橡膠製的小雨鞋之後就時時刻刻的穿在腳上,一雙腳也就因此臭得要命。不過當年的環境衛生很差,女孩子的雙腿一定是被蚊子叮得像紅豆冰一樣,讀小學的姊姊都要用方巾包住頭部,然後噴灑 DDT 消毒,殺死頭髮裡面的頭虱。
1955年剛上小學的時候穿的是膠底布鞋,約在1958年台灣鞋廠做出了帆布膠底高筒的球鞋,我只記得「中國強」這個品牌,有黑色和白色二種,全台灣的學生都要買一雙來穿,穿到破破爛爛還在穿,同樣的穿到雙腳臭得要命。
到了1962年左右初中學生註冊時要統一購買黑色的學生皮鞋,上體育課的時候改穿球鞋上課。皮鞋仍然是膠底,就有人在鞋底加上一片輪胎皮增強耐磨度。
高中時期剛好是越戰最激烈的時候,美軍在清泉崗設有空軍基地,美國大兵也到台灣渡假,柳川旁邊有許多販賣美軍外流軍用品的商店,學生們去買防毒面具袋當書包,也有陸戰隊的個人迷彩帳棚及睡袋可以去露營用,更有軍用的長筒皮鞋買來穿著去上學,教官看到也沒有表示反對,反而是美軍混紡的特多龍卡其色衣服不能穿,教官說這種布料的衣服只有軍官可以穿,學生們只能穿棉料會皺的卡其布制服。我們要到1968年高中畢業以後,台南紡織廠推出太子龍的紡織布料以後,學生們才有混紡的卡其布制服可以穿。
大學時期台灣的經濟發展蓬勃,到處都有加工區製造產品外銷,國際貿易是最盛行的行業,政府推動家庭即工廠的計劃,中小企業林立,民生工業發展快速,人人都可以是公司的董事長。我穿的皮鞋是到中山北路的皮鞋店定做合腳的短筒馬靴,皮面皮底挺拔秀立不失為大學生的天之驕子,只是常穿著皮鞋在水泥地上打籃球,皮底會磨出一個洞來。
服兵役時期,軍方發給一雙半高筒皮鞋及一雙布鞋,全付武裝的時候要在皮鞋上面加一塊綁腿,布鞋的功能相當於拖鞋,是上廁所及洗澡的時候用的。後來軍方發放長筒的帆布膠底戰鬥靴,這種裝備實在是有夠窮酸,二戰時期歐美交戰雙方的軍靴都要比我們現在要好許多。記得軍方在八八風災後去救災,還要麻煩製鞋廠商提供大批的 Gore-Tex 防水透氣皮靴給救災人員使用。
出了社會的早期還是喜歡購買名廠的紳士皮鞋,西裝革履才不會被別人看輕,出國旅遊的時候還專程去買雙原產地的皮鞋回家。只是時代環境改變得很快,除了重要集會需要穿著正式服裝之外,一般人都不喜歡穿西裝打領帶。腳上的皮鞋也從亮晶晶尖頭的紳士皮鞋改變為舒適的大頭休閒鞋,再也沒有人會去品頭論足說非得穿紳士皮鞋不可,於是過去的一些名牌皮鞋雖然還很新,卻只能束之高閣,因為真的穿久了會腳痛,多走一些時間和路程還有可能會起水泡。
其他的鞋子還有蛙鞋、登山鞋、滑雪鞋、保齡球鞋及高爾夫球鞋等穿過的經驗,有時間再回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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