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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8日 星期二

擦手紙

搭高鐵回到烏日車站上完廁所,用擦手紙將手擦乾淨,這樣簡單的動作讓我聯想到許多事情。記得小學時期,到學校都要帶手帕和衛生紙,低年級的學生還要用別針將手帕別在胸前,老師會檢查學生的手帕、衛生紙及是否剪手指甲等生活衛生的注意事項。如今在台灣有許多公共廁所免費供應擦手紙,這代表著台灣的生活水準已經逐漸的趕上現代化國家的標準,但是也表示有許多的樹木將被砍伐,製造成我們日常生活所需要的衛生紙張。

我記得台灣省商業會的理事長張平沼先生曾經說過,正確使用擦手紙的方法,應該在丟入垃圾桶之前,要完全揉成一團,這樣才可以將紙張的功能充分利用,同時可以減少垃圾袋的體積。這些經過仔細思考的動作,就是要減少物質的浪費,愛護地球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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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彰快速公路上面又看到「保持車距請勿超速」的標示,想到的是如果我跟在一部超速車輛的後面,又真的保持車距,算不算是遵守規定?如果跟在一部低於限速的車輛後面,可不可以超車?我又想起「恢復疲勞」這句常用的話語,中文簡化成口號之後反而很不精確,於是想起民進黨最近喊出的口號「Taiwan Next」,看起來好像是「台灣居次」或「台灣排在後面」的意思,真正想說的應該是「台灣的下一個世代」讓我的腦袋產生一些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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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Next?何董指著它直問:這是甚麼意思?他應該不是提出問答題,這是一道全民可以參與的申論題,或許可以解開台灣未來身世的謎團,端看讀者一念之間。

由於簡化的中文太不精確了,因此「我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經常弄得亂七八糟,精確的說法是「我是中華民國的國民,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或「我是台灣人,祖先是來自中國大陸的福建。」或甚麼地方的人都可以。採用簡單的錯誤分類會使得一些辯證越辯越糊塗。

同樣的最近發生一些交通事故的責任問題,一件是騎單車的人闖紅燈被貨車撞到,法官判貨車駕駛無罪,因為貨車駕駛見到有人出現的時候已經立即踩下剎車,應注意而注意獲判無罪。一件是機車騎速過快在轎車前面緊急剎車摔倒落地,兩車並未碰撞,轎車駕駛停車協助機車騎士送醫之後離去,之後卻被警方控告肇事逃逸。一件是醉酒的單車騎士在狹窄的涵洞出口騎車不穩,先擦撞汽車後照鏡又撞及對側的電線桿,造成骨折受傷,事後以身體受傷無法工作為由,汽車駕駛被判徒刑且須賠償傷者大筆金錢,傷者母親認為「大車與小車發生碰撞,當然是大車的錯。」而單車無動力,因此醉酒騎車不負法律責任。看到這些案例會覺得在台灣開車真是驚心動魄,隨時都有可能被不怕死的機車騎士抓去祭酒。

從前小孩子隨便在街上玩耍,若是突然跑到快車道上被汽車碰撞受傷,倒楣的駕駛必須負責賠償,如今法律修改,做父母的疏於保護兒童也必須負起責任。我想起第一次在美國洛杉磯旅遊的時候,趁著汽車還在遠方就想橫越馬路,沒想到汽車竟然加油門急速開過來,美國的法律是行人沒有遵守交通規則時,被汽車撞死算是活該,甚至還要賠償對方的損失,以後我再也不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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