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1年發照生效的護照即將到期,因此去申請了一本封面上有TAIWAN字樣的新護照。舊護照上面有一些國家的簽證資料,我就將它刊出,很多事物久了就會變成值得探討的物品。我去過許多國家,早期持中華民國護照出國要忍受許多歧視,一些國家根本不願意在我們的護照上面留下證據,核發的臨時簽證用紙條訂在護照上面,出關的時候撕掉不留痕跡。時至今日有許多國家優待國人免簽證旅行,總算是感覺欣慰。
雖然因為國共內戰的因素,國際上有許多國家與中華民國沒有邦交,在政治外交方面不承認中華民國,但是仍然有一些國家承認中華民國並且建立邦交互設大使館。最重要的是中華民國有自己獨立的主權,不受任何其他國家的管轄,承不承認是一回事,是不是存在又是另外一回事,除了邦交之外,中華民國與其他國家互設辦事處,無損於實質上經濟文化的交流。
2001年的申根簽證,自2010年12月21日起申根二十五國為:比利時、法國、德國、意大利、 盧森堡、荷蘭、葡萄牙、西班牙、奧地利、希臘、丹麥、芬蘭、冰島、挪威、瑞典、愛沙尼亞、捷克共和國、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波蘭、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以及瑞士。申根簽證可在以上國家自由出入並在有效期六個月內最長可停留90天。
2002年的申根簽證
2008年的申根簽證
2002年的捷克簽證
2002年的波蘭簽證
2006年的俄羅斯簽證
2006年的南非簽證
2006年的柬埔寨簽證
1978年的美國簽證
2003年的美國簽證
早期外匯管制,護照上面會登記每次出國結匯的金額,再根據出國計畫扣除上次結餘金額,核算新的結匯金額,因此會產生黑市購買外幣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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