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7日 星期四

對不起!借過一下!

我是一位經常會胡思亂想鑽牛角尖的人,沒有事情就在夢境中研究學問,今天的主題是:「對不起!借過一下!」

回想起在紐約擁擠的街頭,最常聽到的一句話是:「Excuse me !」,在東京的地下鐵街道則是:「すみません!」,在台灣最常用的是:「對不起!借過一下!」

英語「Excuse me !」有請原諒或諒解﹝用於麻煩別人時﹞的意思。日語「すみません!」代表不好意思,打擾了!

中文「對不起!」的使用有認錯及道歉的意思,所以台灣人在國外發生車禍,很容易就會脫口說出:「I am sorry.」對方的外國人就會一口咬定錯誤發生在中國人的身上。

同樣的「借過一下!」文字當中有個「借」字,我們的習慣是有借就要有還,再借才不難,況且向別人借東西若是沒有經過別人同意,就會變成「偷」了。我們家的門口經常會有人將車子停在地面上,沒有經過同意就「借停一下!」氣得我很想控訴車主佔用私人土地,報警扣押當成犯罪工具的車輛。

所以經常使用的話語也應該經過仔細的思考修改一下,否則使用這種說法的人都會在無意中累積錯誤的思考方式。

「對不起!借過一下!」趕快改成:「不好意思!請讓我過去!」

1 則留言:

  1. 小時候就開始有無聊的同學會在我們說"借過"之後馬上問我們"什麼時候還?"所以我大部份也都是說"不好意思,我要下車(or過去or下樓…之類)"至於現在在餐廳工作,最好用的還是"小心燙!!!!"大家馬上跟摩西分紅海一樣讓開,讓我想起相聲裡大家擠著上船顯現出中國人獨特的智慧,不覺莞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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