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9日 星期六

誰在統治台中市?

台中市檯面上的政治人物有台中市立法委員台中市政府機關首長台中市直轄市議員等人,究竟是誰在真正的統治台中市?是誰應該負責造福台中市民?是誰應該認真的去開創台中市的未來?

立法委員的職權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決)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等職權。凡法、律、條例、通則均需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方得施行。(請按標題之超連結了解詳細內容)

立法委員在立法院根據職權,制定法案監督中央政府的施政措施,站在整個國家未來發展的方向,決定地方政府執行全國性的政策。(中華民國憲法第十章中央與地方之權限。)

臺中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

台中市政府府置市長,綜理市政,並指揮監督本府所屬機關及員工;置副市長三人,襄理市政。(請按標題之超連結了解詳細內容)

臺中市議會組織自治條例

本會會議,除每屆成立大會外,定期會及臨時會,由議長召集之,議長未依法召集時,由副議長召集之;副議長亦不依法召集時,由總額減除出缺人數後過半數之議員互推一人召集之。

心得

簡單的上網尋找一下相關的規定,就發現中華民國的法令真的是多如牛毛,但是並沒有明確的讓我明白究竟是誰應該承擔起責任,讓台中市能夠規劃完整的未來發展藍圖,並且依序去建構完成。

高中時期的師長勸導我加入國民黨當黨員,我說我的家庭從事商業經營,因此對政治沒有興趣,好不容易才沒有加入國民黨。

如今雖然在觀察政治的運作,那也是培養一種生活樂趣而已,對不熟悉的事情深入一點研究,這樣也符合我的生活理念之一:「人為什麼會怕鬼?是因為對鬼不瞭解。若是對鬼有所認識,就不會怕鬼了。」

另一個心得是;民進黨若是想要奪得政權,選上台中市長的寶座,就必須培養許多有用的人才進入政壇,組織堅強的執政團隊才能夠發揮效果。比如說,除了市長之外還需要有三位副市長,二十多位各局處的首長。以目前的情況看來,民進黨還缺乏有計劃培養執政人員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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