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3日 星期三

台中市政府向活動民眾求償

三月八號棒球經典賽的台日大戰、吸引大批球迷湧進台中新市政中心的廣場,一起為中華隊加油。而在同一天,中台灣廢核行動聯盟也為隔天的反核音樂會、進行會場佈置。不過在活動結束後,台中市政府發現有19塊水溝蓋的地磚毀損、向反核團體索賠兩萬四千元,反核團體不滿,質疑市府有針對性。

廣場上,用紅色交通椎標示的,就是地磚破裂的位置,走近一看,貼紅色膠帶的是新的破損,噴上白漆圓點的是舊的破損,全都集中在排水溝蓋上。反核團體三月九號舉行音樂會後,市政府發現有19塊破裂,以設備毀損為由,求償兩萬四千元。

台中市秘書處主秘 郭振益:我們在三月八號有跟我們的反核團體做現場的確認,確認的部份也包括到我們的這些水溝蓋地板。反核團體當天有搭棚子搭舞台,可能有重型機械進來,所以這個部份我想很明顯在使用前跟使用後就是有損壞。

反核團體質疑,3月8號當天除了反核音樂會的前置作業,晚上棒球經典賽台日大戰,也湧入大批球迷,台中市副市長蔡炳坤,還親自到場發送御飯糰打氣,毀損責任難以釐清。認為3月9號的音樂會當天非常平和,人群集中在螢幕下方,不太可能毀損中港路廣場上水溝蓋地磚,拒絕支付這筆費用。

中台灣廢核行動聯盟 總指揮 傅東森:在3月9號之前都還有大型活動,活動也有數千人。我們現在只是要求市府在做一些事先的聯合會勘或事後的,而不是直接口頭告知說19塊(地磚)一塊1300元(賠償)。

不過台中市秘書處拿出3月8日上午九點半的設備點交表,強調反核團體一旦簽名,就必需負起場地維護的責任,之前萬人供佛法會,造成29塊地磚毀損,同樣向主辦單位求償,並非針對反核團體,雙方都表示不排除透過法律程序,討回公道。

心得

主辦反核活動的單位,大概沒有料到台中市政府會在活動結束之後,要求主辦單位賠償市府廣場上破裂的地磚。基本上這是權利義務的問題,使用者借用所有權人的場地辦活動,如因使用不當破壞到場地的完整性,自當負責賠償復原的費用。

這個案件很有趣,人民依據憲法有集會遊行的自由,活動之前要向政府單位申請核准,核准之後政府會提供活動期間必要的協助,比如說場地的使用權利,以及警方在行政及交通指揮方面的警力派遣。嚴格說來,政府要提供可以安全使用的場地。假設國際棒球經典賽在台中洲際棒球場舉行,事前的申請作業不在話下,萬一因為球迷人數過多,造成看台垮掉人員傷亡,請問責任的歸屬是否應該由球賽主辦單位全部負責?

這次反核團體的活動屬於人民對政府施政不當的意見訴求,是反映民意的公共議題,與商業營利活動毫無關係,其中核四電廠的建造經費使用有許多弊端,人民要追究政府機關失職的責任,結果是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准點燈。台中市政府的作法,表面上看起來是依法行政要求主辦單位賠償破損地磚的修護費用,其實得不償失,嚴重破壞政府的威信。

以前曾經報導某新建完成的公園,其公共設施的工程品質不佳,在很短期間內就有多處破損,主管單位的反應是我們會很快的編列預算發包整修。政府單位失職的補救辦法就是拿納稅人的錢繼續亂花,根本不會去追究失職人員及包商的責任。

有人曾經建議政府在每一項公共工程完工後,都要立碑留下資料,記明工程主管單位人員姓名預算及完工時程,承包廠商公司行號及負責人員,將來工程若發生問題可以找到當初應該負責任的人。這個建議非常有效,但是各有關單位避之唯恐不及。

市府廣場地磚破損該由誰負責?和市政府打交道最好的方法,就是依法辦理講求證據據理力爭,台灣還有行政法院這個單位可以當裁判,雖然行正法院對政府單位的失職大多是用請原單位「另行處置」回應,不過這樣就可以不用管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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