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3日 星期二

公文批示

在網路上看到一張台中市政府批示的公文,覺得很有趣,拿來研究探討一下公務員是如何處置問題的流程,從日期上看到的是從8月4日到9月13日,結論是請大家再開會協調,總而言之沒有人拍板定案決定應該如何辦理。

最近常思考台灣的政府體制為何會淪落到這個地步?發現政府所制定的上網招標制度可能是元兇之一。簡單的說,政府規定各單位辦事的經費若是超過新台幣 10 萬元,就必須依規定上網招標由專業廠商負責執行施政計畫。意思就是我們的國家並不相信公務員的能力,只能夠授權決定做 10 萬元以下經費的工作,這些經費恐怕在一般人的家中都無法決定要不要讓小孩子讀大學。

上網招標的工作計畫經費,可能會從10 萬元到高達數百億元的工程項目,由得標的廠商去執行,但是監督及指導的單位還是由這些能力不受信任的公務員負責指揮,好玩的是有時候還會冒出一個上網招標成立的專案管理單位來監督這項工作,公務人員自廢武功全部交給得標單位處理。

政府上網招標的制度實施多年,日久生腐讓內行人都知道其中運作的奧妙,如果不趕快加以檢討改善,一定會讓台灣的未來陷入無法自拔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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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多好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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