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6日 星期二

馬總統應該開除法務部長曾勇夫

聯合晚報《斗六市長補選 曾勇夫:有人賄選不成落選》報導令人相當震驚!法務部長曾勇夫公開指稱「有人賄選不成落選」,而且公開稱讚國民黨籍謝姓候選人當選是因為「卓越表現獲選民認同」,這些公開發表內容,一者牽涉民進黨張姓候選人是否涉及賄選或者有無誹謗他人罪嫌,二者法務部長公然違反行政中立、未依法行政與保持司法中立,就法律責任和政治責任來說,曾部長應該主動請辭下台!

如果民進黨的張姓候選人真有賄選情事,不是早就被偵辦約談?為何法務部長要公開指涉特定人士「賄選不成落選」?曾部長就算擁有台南高分檢檢察長所提供的「情資」,但是依法論法,哪有法務部長可以公開如此指涉候選人涉嫌賄選而無案偵查?法務部長是檢察機關的頂頭上司,豈能知法犯法、帶頭以政黨傾向的政治操弄來看待司法公正?斗六市只有兩位候選人,國民黨籍的謝姓候選人當選,民進黨籍的張姓候選人當然是落選,曾部長公開說「賄選不成落選」,豈不是特定影射某人賄選?情資如果真實確信,張姓候選人豈不是早就被分案偵查與約談?如果情資只是參考而已,曾部長怎能將難登大雅之堂的旁門左道消息當成公開宣布的具體指控?如此指控,不僅毀人名譽、貶低人格與社會評價,更加凸顯曾部長視法律為無物、任意踐踏他人尊嚴與操弄司法的惡行惡狀!

再者,法務部長向來不輔選、不助選,畢竟忌憚司法淪為政黨工具,作為選舉的助選武器或成為打擊敵營的利器,因此,行政中立與司法公正是絕對不能逾越的紅線。馬總統自認從不干預司法個案而且尊重司法,但是自己所用的法務部長卻如此囂張搖擺,竟然敢公開引用特定個案來指責民進黨與褒獎國民黨?這種法務部長,唯一認錯道歉的路只有一條,立刻請辭下台!

曾部長如果不下台,以後沒有人會相信馬政府的法務部可以保持行政中立與司法公正。只要曾部長不請辭下台,利用檢察機關來打擊敵營、製造選舉動盪的可能性無法完全排除,如此司法要其何用?難道法務部也是國民黨開的?

身為法務部長的曾勇夫,參加最高法院檢察署查察賄選暴力督導小組揭牌儀式的公開談話顯然非常不當,有失政務官風骨,更加羞辱司法公正與全國檢察官的顏面!這種法務部長簡直毫無大腦,對自己公開發表的談話內容沒有維護司法公正、只有政治考量!

馬總統如果要止血療傷,請盡快要求曾部長請辭下台!這種部長太可怕,也太恐怖!司法絕對不能作為服務政治的工具,曾部長失言又失責,已無擔任法務部長的公信力,我們不要這種令司法蒙羞的曾部長!

出處: 馬總統應該開除法務部長曾勇夫 - 政治雜論閣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chinghunglin/5600415#ixzz1X7YOnb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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